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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令请求减少 尽管性别暴力受害者人数有所增加,但 2021 年第三季度在暴力侵害妇女行为法院登记的保护令请求与 2020 年同期相比下降了 3.89%:比一年前登记的 10,285 件有所下降至 9,885,减少了 400。除此之外,我们还必须加上值班法庭所请求的 1,779 人。今年第三季度共有 11,664 人登记。 本季度同意的保护令总数为 8,394 份(特别法院 7,036 份,待命法院 1,358 份),比去年同期减少 3.8%。该数字占总请求的 72%。也就是说,在 7 月至 9 月期间,每 10 份保护令中有 7 份得到同意。 在一半的案件中(50%),受害者在请求保护令时与施暴者(其配偶或伴侣)保持着情感关系,这一比例近年来几乎没有变化。 “与 2020 年同期相比,2021 年第三季度向暴力侵害妇女行为法庭登记的保护令申请减少了 3.89%”(照片:E&J) 保护令衍生的刑事和民事司法措施 法院还根据保护令和其他预防措施总共采取了 20,450 项民事和刑事措施来保护受害者(妇女和未成年人)。
在刑事领域商定的 15,664 项中,75%(11,705 项)在保护令范围内商定,其余 25%(3,959 项)作为预防措施商定。 最常见的刑事措施是限制令(6,231 项)和通讯禁令(5,973 项),分别占针对妇女暴力 台湾电话号码资料 法庭采取的措施的 66.66% 和 65.45%。近年来这一比例一直保持不变。从绝对值来看,与 2020 年 7 月至 9 月期间达成的限制令相比,限制令减少了 9.5%,通讯禁令减少了 7.9%。 商定的民事措施共计4,786项,其中95%(4,477项)属于保护令范围,其余5%(309项)属于预防措施。20.31%的民事措施与提供食物有关,17.42%与分配住房有关。5.87%涉及暂停看管、暂停看管,8.81%涉及暂停探视。 在分析期间,针对妇女暴力法庭商定了 34 项保护未成年人避免危险或伤害的具体措施,以及在极端情况或未成年人无助时采取的措施。
十分之八的判决谴责了施虐者 司法机构(暴力侵害妇女法院、刑事法院和省法院)定罪总数的百分比比去年同期增加了四个百分点。由此,从2020年第三季度的75.12%,上升到今年同期的79.22%,创下历史新高。 所有司法机构向反家庭暴力和性别暴力观察站提供的数据显示,2021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,共发出了11,850份判决。其中,9,387 人被定罪,2,463 人被宣告无罪。 施暴者定罪比例再次出现在暴力侵害妇女法庭,占判决的 91.64%。省级法院对 75.68% 的案件作出了定罪,刑事法院则对 65.53% 的案件作出了定罪。 针对妇女的暴力法庭 2021年第三季度,专门审理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法院共审理了1,548起轻微犯罪案件,比去年同期减少了10.8%。该数据表明健康危机后已恢复正常,因为试验数量与 2019 年第三季度的 1,552 项相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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