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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个职业生涯中开展的、与其技能相符的活动组成,并已通过 ART 在 Crea 注册。中国农业大学第93/2014号决议第三条也有类似规定。 新招标法中,技术专业证明的范围没有重大变化,从第14133号法第67条第一款的措辞可以看出,该条与第8666号法第30条第一款的措辞类似。 /93。 Confea 第 1,137/23 号决议提出了与技术专业收藏相关 工作职能电子邮件列表
的变更。此前,需要提供相应 ART 的技术报告才能申请技术收藏证书 (CAT)。但是,如果承包商的技术人员中没有 Confea/Crea 系统专业人员,则此要求不再适用。 在这些情况下,申请证书的专业人员可以签署一份声明,证明证书中定性和定量技术数据的准确性。此更改已经生效。 关于ART,补充性ART被取消,现在ART仅分为初始或替代。然而,这一变化仍在实施中,因为 Crea 有 120 天的时间来调整其技术基础设施和企业系统,以适应记录技术责任的新电子程序。
尽管如此,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方式在第 14,133/21 号法律的范围内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。对于下面分析的技术运营能力来说,情况却并非如此。 技术运营能力 在技术操作能力证书中,出于资格目的,必须评估先前执行的工作或工程服务的重要性,其规模类似于或大于要执行的工作或工程服务。 在第 8,666 号法律的范围内,根据第 30 条第 1 条、Confea 第 1,025/2009 号决议(第 61 和 61-A 条)以及巴西建筑和城市规划委员会 (CAU) 第 93/2014 号决议(第10条和第11条),为了证明技术操作能力,投标人必须出示由受公法或私法管辖的法人实体提供的证明。该证明必须证明投标人所实施的工程或工程服务在特征、数量和期限方面与投标标的相匹配。
但是,建议检查证书中提到的作品是否与其他信息兼容,以确认文件的真实性。为了证明证书中提到的服务执行培训,可以检查 Crea 和/或 CAU 颁发的相应技术收藏证书、ART 或技术责任记录 (RRT),参考相同的服务。 第 8,666 号法律生效时的错误是要求该证书由 Crea 和 CAU 颁发的通知,而该文件在各自的专业委员会的实践中并不存在。换句话说,证书不一定是Crea或CAU颁发的。事实上,该证书是由以前与该公司合作的其他承包商(公共或私人)颁发的。Crea 或 CAU 的认证是为了交叉参考开展工作时与公司相关的专业人员的数据,以保证证书的准确性。 但新招标法规定如下: “第六十七条 与技术专业和技术操作资格有关的文件仅限于: II – 由主管专业委员会定期颁发的证书或证明(如适用),证明执行具有同等或更高技术和操作复杂性的类似服务的操作能力,以及根据第 88 条第 3 款颁发的证明文件本法的规定;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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